七部委稳房价措施细化 新政旨在稳价非打压房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七部委稳定房价文件,政府宏观调控房产市场措施细化
综合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措施进一步细化。自2005年6月1日起,国家将对个人购房不足2年即转手交易的行为加大税收调控力度;今后“炒地”行为、转让“期房”行为都将禁止。国务院办公厅还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意见分为八个部分,分别是:“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