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本着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进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解禁工作。”在昨天公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中,国土资源部明确了农用地转用解禁后的操作原则,表示要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 通知认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对于恢复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工作,要有区别、有步骤进行,坚决防止一哄而起,防止突击批地占地,盲目集中上项目;确保今年国家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突破,首先安排已经确认的重点急需项目,如有剩余再安排一般性项目。
据了解,今年4月,国务院要求用半年左右时间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整顿,在此期间各地暂停审批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全国有4150个新上项目被叫停。
通知提出,要抓紧研究和编报2005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切实做好过去拖欠的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偿还工作,对在今年年底前不能足额偿还的县(市、区),暂缓下达2005年农用地转用计划;要在严肃查处地方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减免和欠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