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楼盘展示 | 写字楼 | 二手房 | 出租求租
资讯大搜索
关键字
类别
范围
时间
(同时查询多个条件使用'or' 分隔关键字,查询同时满足某条件使用'and'分隔关键字)
更多文章

新疆房网首页->购房百宝箱->贷款常识
中国农业银行申贷条件
新疆房网首页 2004年5月4日10:54 易房网
我来说两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一)基本条件 
  借款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 
  5、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或提供经办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执行。

相关资讯 更多资讯

版权所有2004-2005 乌鲁木齐市双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网络实名:新疆房
Copyright © 2003 www.xjfang.com Incorporated.All rights reserved. 热线:0991-1307995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