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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贷款是指借款人在购买房产时,先交纳房价款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垫付,并用所购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发展商承担回购义务的一种贷款方式,也可由购房者直接向我行申请贷款。 本业务由两部分构成:银行对发展商按揭额度的办理和银行对购房者按揭贷款的办理。
购楼者申请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购楼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意向书或协议; 4.已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购房价款。
业务程序: 1.购楼者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贷前调查及审批; 3.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应手续; 4.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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