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楼盘展示 | 写字楼 | 二手房 | 出租求租
资讯大搜索
关键字
类别
范围
时间
(同时查询多个条件使用'or' 分隔关键字,查询同时满足某条件使用'and'分隔关键字)
更多文章

新疆房网首页->购房百宝箱->保险常识
投保后不能高枕无忧
新疆房网首页 2004年5月4日22:1 易房网
我来说两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保险与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和防灾防损相结合,是我国保险制度的一大特点,被保险人不能以为参加了保险就可以高枕无忧、百事不管了。不要忘记您的责任是尽可能地防止盗窃等意外事故发生,小心维护您的财产,并要在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及时施救,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会给予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的应尽责任时,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相关资讯 更多资讯

版权所有2004-2005 乌鲁木齐市双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网络实名:新疆房
Copyright © 2003 www.xjfang.com Incorporated.All rights reserved. 热线:0991-1307995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