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楼盘展示
|
写字楼
|
二手房
|
出租求租
资讯大搜索
关键字
类别
所有类别
市场行情
政策法规
置业投资
事件纠纷
保险金融
土地开发
城市建设
物业管理
家装家居
项目报道
范围
标题
内容
时间
所有时间
昨天以来
3 天以来
7 天以来
15天以来
30天以来
60天以来
90天以来
(同时查询多个条件使用'or' 分隔关键字,查询同时满足某条件使用'and'分隔关键字)
更多文章
新疆房网首页
->购房百宝箱->保险常识
投保后不能高枕无忧
新疆房网首页
2004年5月4日22:1
易房网
【
我来说两句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保险与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和防灾防损相结合,是我国保险制度的一大特点,被保险人不能以为参加了保险就可以高枕无忧、百事不管了。不要忘记您的责任是尽可能地防止盗窃等意外事故发生,小心维护您的财产,并要在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及时施救,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会给予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的应尽责任时,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相关资讯
更多资讯
版权所有2004-2005 乌鲁木齐市双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网络实名:新疆房
Copyright © 2003
www.xjfang.com
Incorporated.All rights reserved. 热线:0991-1307995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