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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伪劣建材别闹心 消费者可获赔偿 |
| 2004年7月23日9:27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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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材买卖合同》系列示范文本于5月1日起推广使用,消费者买到伪劣的建材可获得赔偿,这是首次在《建材买卖合同》中赋予消费者要求退换货或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示范文本把消费者和销售者的违约责任分别列出,对迟延交货、迟延付款,以及定金法则等内容都作出了相应规定,增强了合同条款的直观性和公平性,明确了彼此的责任。其中对销售者的违约责任中规定,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在约定的保修期限内,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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