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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的通风采光权受到侵害应怎样处理? |
| 2004年8月14日9:55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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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我是外地的一位住户,我的房子东西向96年入住,当时采光很好。今年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在我房子旁建了一处南北向的楼房。将我的东室的阳光遮的一点也没有了,原来东室采光很好,太阳出来一直到中午,屋里都有阳光。我找过开发商,他们说东西向的房子不管。如果新建筑挡了旧南北向的房子采光,他们就管。请问是否有相应的规定? 李律师答: 开发商的说法不合理,即使是合法的规划、建设的项目,如对原住户造成遮挡的,也应进行一次性的800-2000元的赔偿,建议您看看《北京市生活居住间距暂行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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