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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缩水如何赔偿? |
| 2004年8月2日11:57 来源: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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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孙先生问:我2000年底在福田一个楼盘买了一套房,合同上约定的建筑面积是84.25平方米,但到后来,小区换了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后,他们是按82.0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来收物业管理费的,我自己计算,面积误差2.18个平方米,误差值约为2.58%,我该怎么去要求赔偿?
黄金楼市:目前深圳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格式文本第12条都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相关条文,按孙先生的合同情况,其是按建筑面积售房,合同格式文本约定,商品房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1%(含1%)以内,不退不补;误差比绝对值在1%-5%(不含5%)之间的,按购房单价,多退少补;误差比绝对值若超过5%,业主可退房,发展商并要在10日内退还业主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孙先生情况在多退少补之列,因此,可以依据合同向开发商讨要。但由于深圳目前都是按套内面积售房的,高院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了套内面积误差赔偿情况,因此,对这一点,购房者要区分清楚。本报记者朱文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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