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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周刊:
本人有一套房屋在天河北附近,因急需现钱,经某中介将之租给某公司。现在此租客非但不交租金,反而出言不逊,我两个老人有什么办法赶他走?读者姚女士
姚女士:
来信已转给志联行地产,该公司负责人作出以下解答。
业主租赁房屋前要签订合法的租赁合同,并由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现时很多合同是由经营者起草的,有的中介利用消费者缺乏合同意识,采用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消费者权益一旦受损,因为没有凭证或仅有中介提供的合同,维权难度很大。
中国消费者协会已推出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倡导消费者和经营者使用消协版合同。
业主是很难防范租客逃租的,但是可以通过一些措施降低风险,如在选择租客的同时,多收三四个月的按金;如果租客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和大量用水,还可多收水电费的按金。此外,业主可把交租周期延长,如一次性收三个月、半年或一年的租金。
如果出现合同纠纷,中介可以不承担其中的责任,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协会也只是协调,很难收到理想的效果。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打官司,从起诉到一审大约需要三四个月,法院判决后还收不到租金,就只有强行终止租约。
志联行认为不宜通过第三方如担保公司或财务机构介入。
回复人 刘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