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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提出解决房地产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措施 |
| 2004年9月7日11: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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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近日在全国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用3年时间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 主要措施:(1)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开发公司),由房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督促其尽快还款。(2)对拒不改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管部门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计划、国土部门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批规划等方面采取措施;贷款银行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不提供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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